2005年12月27日,韩国歌星安七炫在上海繁华的新世界百货和百联世茂购物中心为某品牌促销举行签名活动,引发无数歌迷到场,致使现场一片混乱。一位热情的女歌迷竟然激动的双膝跪地。为了求得安七炫区区一个签名,众目睽睽之下竞然下作到给人家下跪的地步。我想问问这个女歌迷:这一跪,失去的是多大的价值!你值得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一句古话“男儿膝下有“黄金”。古人对于下跪这个礼节是非常在意的,尤其是有骨气的男儿,是不能轻易给人行此大礼的。下跪等于求饶,就象斗败的狗夹起了尾巴。求饶等于承认失败,等于要以黄金等贵重物件作代价。下跪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不跪’是做‘人’应有的节气和骨气。是每一个希望有尊严的人的必然选择。
如果说为了活生‘一跪’,那种人是没有尊严的,俗称“乞丐”。如果说为了苟且偷生下跪,哪是贪生怕死,是软骨头。‘不跪’是男人的选择,难道是女儿身就能随意给人下跪吗?‘跪’与‘不跪’是做人的基本权利和人格价值的体现,如果为了一个所谓的‘明星’不惜让自己膝下的黄金,成为了一堆粪土,那也未免太下贱啦。这样也能跪,别的还有什么不能跪的呢?这种人的人格已经变得很贱很贱!
如果还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绝对不应该随便给人下跪。就算要跪,也只是跪祖国跪、父母、跪先烈、跪恩人、跪师长。
远离故土,漂洋过海求学、工作。离开祖国的时刻,跪在祖国的土地上,掬一把家乡的泥土,带在怀中,这一跪体现了一个游子对故乡对祖国的无比热爱和难舍之情。从异国他乡回归故里,在亲爹亲娘面前一跪,是儿女们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谢,感谢他们赋予自己第一次生命和精心培养,这一跪洋溢着浓浓的亲情。如果有救命之恩的,恩人面前一跪,是感谢给予自己第二次生命的人,这一跪,至真至诚。革命先烈墓前一跪,是对他们为了我们所付出的生命表达崇拜以及缅怀。这样的下跪是高尚的,跪下,比站着更加高大!。而除此之外的下跪,是耻辱的,是丧失尊严的,是卑鄙的。
不跪父母,不跪师长,却为了一个偶像下跪?试问:这一跪,尊严何在?
或许有的人不把一跪当做会事儿,觉得我这样说有些‘小题大做’。觉得有些“言过其实”。那么,当一些人的心目中的只剩下影视歌星,只知道安七炫、谢霆峰的时候;当他们心中不知道老子、孔子、雷锋、焦裕禄、是何许人也时,你还会那么认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