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调包计调换他人银行卡,非法盗取15万多元存款的覃某,近日被兴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今年4月8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覃某与另3人(均在逃),窜至中国建设银行兴安县支行营业部,伺机作案。当他们见被害人唐某在ATM机取完款按下退卡键时,一人用手拉扯被害人的背后衣服,以请教用银行卡取钱问题为由,分散被害人的注意力,另一人用身体进行掩护,第三人则趁机用废卡调换被害人的银行卡。待被害人拿走废卡后,犯罪嫌疑人遂在ATM机上修改了银行卡的密码,然后逃离现场。随后两天,4犯罪嫌疑人先后在兴安县城、桂林、柳州等地,窃取受害人存款和刷卡消费151856.5元。
当受害者再次到银行取钱时,才发现银行卡被人调换,其所存151856.5元钱已不翼而飞。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对这伙嫌犯撒下了天罗地网。近日,当覃某窜到阳朔县城再次进行同类作案时,被阳朔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办案法官提醒:此类案件近来时有发生,希望市民在用银行卡取款时,一定要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