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有一天,有那么一个男孩子,我遇上了。他很开朗,很活泼,也很健康。“你可以写信给我,如果你想我的话。”他就这样仰起脸蛋坏坏的笑容对着我说,好一个自信的男孩!于是,就有了以下的内容.
念书的时候,曾想过写一封情书给自己心仪的男孩子,相约其漫步于柳树成荫的相思湖畔边,倾诉衷肠.但想归想,这个念头很快就被打消掉了,皆因中国移动来得更直接点。“出来吗?”,“在哪等?”,“几点?”真可谓沟通无界限,尽在三言两语间。一约,两拖,三打动。好啦,海誓山盟过后,两人就在甜蜜中期待着婚礼的到来。时间过得比点钞机点钞票时还要快,一不留神,就这样毕业了。毕业典礼的当天,原本属于欢乐快活的大礼堂却变成了离情哭诉的灵堂。眼看着顶在头上怕摔着,捧在手掌怕融化的心上人,这时就要奔赴他方工作,此时此刻,心里头有万般的难受。聚会—喝酒—再喝酒。终于,车来了,人也散了,所有人的大拇指都在不停地按着:一路顺风,保持联系,爱你的人***。一时网络堵塞。
工作,再工作,忘情地工作。青春热浪迸发出灿烂的光芒,想得更多的是职场的走向,感情一落千里。终于,耐不住对方沉默的另一方,用他那神圣的大拇指按下了世界上最讨厌的字眼:分手吧!E时代的新人类就是不一样,连分手都来得那么朴实,直接。心里头纵然有万般的不愿意.那是骗人的,不出两个晚上,宿醉过后,班还是照上,香水一喷,比任何时候都要自信,只是有些许失落而已。
扯了这么多,我也不知道自己要说明点什么,只是有感而发:写信比登雁荡山还要难。我不属于浪漫主义派,就好象天使只应天上有,更何况沙翁时代的鸡毛笔也已停产。
摆明了是杂碎,那就一定要杂到底,碎到不能再碎,也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读者。
懵懂时代,无知换来了无所谓的童真;青春期间,丹田总有一股躁动的“真气”,于是开始学会了幻想,也渐渐懂得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意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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