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有一所乡村小学,一天,一个老师正在上外国文学课,有个学生请老师介绍一下中国的《西游记》,老师是这样解释的:故事说的是一个中国的和尚去西方旅游的经历。这种旅游的性质实质上是一种探险。他骑着一匹白色的马,带着一位名叫沙僧的仆人。为了打发旅途的寂寞,他还带了一只宠物猴子和一只宠物猪上路。
一路上,这个和尚路过许多高山,渡过一些大河大川,受到许多惊吓。他走过名叫火焰山的火山口,艳遇过一个只有女孩的女儿国。据说他带的猴子本领很大,一路上替他扫除许多障碍,其实不过是1只蝎子,2只蜈蚣,5只黄鼠狼,7只蜘蛛而已。大的动物有1头牛,2只狮子和3匹狼。猴子还有一些让人不解的行为,比如一发火就烧东西,一路上烧了几个山洞,一棵柳树,还有8个漂亮的宫殿,还围着一堆白骨狠打许多遍才罢手。
和尚带的宠物猪看起来没有什么作用,只是充当旅途的解闷工具罢了。据说它一口气吃了4只西瓜,把和尚,仆人,猴子的一份都吃了;还说它调戏了7只蜘蛛,被蜘蛛们狠咬了一口。那个仆人也是什么用都没有,整天担着一副破行李,听任摆布。和尚花了13年才到了印度,寻了一些印度的佛经,像得了宝贝一样回国了。学生们听罢非常惊讶,一是想不到,中国人这么热衷于冒险;二是想不到1000年前中国人就喜欢宠物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