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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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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这个话题,已经被人们嚼烂了,象话梅,含在嘴里久了就没了滋味,吐出去了又觉得没意思了,重新丢颗新的在嘴里含着。当情人话题由热热闹闹变得冷冷清清的时候,人们对身边的情人关系也慢慢接受了、习惯了、视而不见了。“情人”,已经不会再叫做“作风问题”而毁了一个男人一生的前途了,也不会叫“破鞋”而让一个女人去游街示众一辈子抬不起头来了。不管你愿不愿意、留没留意、提没提防,情人关系已经和婚姻关系一样在爱情世界里面普遍存在、遍地开花了。尤其是网络的普及,让情人关系的产生变得更便捷、轻而易举。提醒男人们“别让你的老婆上网”的确是个好建议。不然,不管女人是身体出轨还是精神出轨,也不管男人是不是自己已经在外面彩旗飘飘,要真的顶回个绿帽子让男人消受不起。“老婆被泡”事小,家庭破裂事大啊。女人和男人不一样,玩起感情来就会来真的,爱了别人,心就给人家了,不弄个头破血流是不会回来了。
话题跑得有点远,呵呵。今天可不是谈有个情人是对是错,也不是谈怎么防范的。今天只是想和大家探讨一下:情人关系,能走多远。
早有撰文说“爱情和婚姻是两回事”。情人属于爱情,婚姻属于亲情、责任和义务。甚至,现代人的爱情观对道德的概念都已很模糊了,现代爱情的标签是“只要我爱 ——不管你有没有恋人,结没结婚”。 既然大家都已经想得这么明白透彻、既然人们都已经接受得这么完全绝对,也就难怪社会上这么多情人出现了。情人,似乎有了社会和时代的基础,已经成了一种正常的情感需要了。男人开始踌躇满志去寻找情人、满心得意地去比较情人、热情高涨去收编情人队伍;而女人,在墙头跃跃欲试、欲出还羞,映红一片望向墙头等红杏的眼睛。
但是,不知道“已经”、“正在”或者“将要”拥有情人的人们想过没有:你牵情人的手,到底能走多远呢?
如前所说,情人属于爱情,所以,情人关系的保持,不会长过爱情存在的时间。有的是因为情淡了,就自然分手了;有的是在爱情还没降温的时候,就被“有执照”的人发现了,大家仓皇逃窜各奔东西。因为,大家心里都清楚“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那根本就是两回事”,当情人关系遭遇婚姻关系,结果谁输谁赢一目了然。除非,你有“妙手回春”之仙术,能把你的爱情进行到底,让爱情变亲情、让激情变责任、让情感“蓝照户口”变“红本户口”。当然,这很可能也是你自以为的,情人和家庭较量的时候往往都没那么大的能量,而暗中帮自己的人,常常是那个“有执照”的人,努发冲天的时候摔了“红本”不干了,连了“辞职报告”都不打就走人了,把那个出轨于你的让给了你。这个时候你还不能算胜利呢,万一人家一高兴来个回马枪,你是万万不敌的,还得卷铺盖走人。而会不会遇到一个痴情的钟情的“肯娶肯嫁”的人,我想那是个永久的神话传说。
不能说有了情人的人就是个坏男人坏女人了。有情人的人不一定就风流,只是里面一定有风流的人存在。一般人只是在结婚之后又遭遇了爱情,又赶上了道德约束放松的时代,于是爱了就爱了,不刻意去回避。等爱情的温度消退的时候,散了就散了,也不刻意娶挽留。既然是情人,大家就得心知肚明,遵守情人的游戏规则,好聚好散、不要搅扰对方生活太多。
于是乎,不得不提醒我们广大的女同胞们,要不要去玩这个游戏,请三思而后行。
男人因性而情,女人因情而性。往往男人找情人的最初动机是性心理,而女人,却是动了情的。因为爱,所以走出来,在爱情与婚姻、在感情与理智的斗争中迷失了自己。动了情的,就会受伤,不管最后是了结了爱情还是了结了原来的婚姻,对女人的折磨和打击都是致命的。轻者伤筋动骨,重者奄奄一息。当爱情的味道不再是快乐甜蜜而是灼心蚀骨,就是天底下最毒的毒药了,会让一个人生不如死、痛不欲生。爱情和婚姻哪一个从眼前慢慢消逝的时候,都会让女人的心受“凌迟之苦”。
所以,写本文的目的,就是想提醒我的姐妹们,保重你自己,别轻易做情人!如果你不小心碰到视女人如衣服的男人,那么恭喜你:你就是走上慢性自杀接近天堂的道路了。除非,女人做了情人,却不动情。先问自己这么一句,看能不能做到,然后再出手也不迟。但愿天下所有女人都能拥有爱情最简单的那种幸福生活,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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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5-25
Re:情人
楼主想情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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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情人
呵呵……情人的话题转到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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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情人
呵呵,先放一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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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情人
情人的事情可多了~会害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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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5-26
Re:情人
情人 情人  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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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5-26
Re:情人
情人这种东西最好不要去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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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5-26
Re:情人
女人如衣服——不穿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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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5-26
Re:Re:情人
引用第1楼老毕于2007-05-25 21:18发表的 Re:情人 :楼主想情人了??????

不是想情人,是不知道该不该碰!
本人也知道不能碰,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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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5-26
Re:情人
  把话说完……一个可是……后面还有多种说法的啊……   会引起火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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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5-27
Re:Re:情人
引用第7楼白鹇于2007-05-26 09:43发表的 Re:情人 :女人如衣服——不穿不行!!!



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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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7-05-27
Re:Re:Re:情人
引用第8楼薇雨于26-05-2007 20:26发表的 Re:Re:情人 :不是想情人,是不知道该不该碰!本人也知道不能碰,可是…………

肯定是想了才会去考虑这些的啦,
呵呵,
可是的后面,
一定大有文章了吧。
情人有两种,
一是,如果你没有结婚的话,有情人,那是好事。
一是,如果你已经结婚了的,有情人,那可不是什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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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05-27
Re:情人
路过,想不起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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