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贝克汉姆
全 名:大卫-贝克汉姆
出生地:伦敦雷顿斯通
英文名:David Beckham
身 高:1.83米
生 日:5月2日
嗜 好: 唱歌、演戏、赛车
场上位置:中场
现效力俱乐部:皇家马德里
曾经叱姹老特拉福德的黄金右脚,无可避免在伯纳乌萎缩;曾经的众星拱月在‘世界足球先生’‘欧洲足球先生’芸芸众生下黯淡全无。
以英吉利海峡为界,横跨时空200年,怎么看,贝克汉姆都是斯汤达笔下‘于连’的活生写照。俩个小人物同样生逢在对名利无限渴望物欲横流的时代,作秀虚荣遮蔽了本是纯净的灵魂;卑*的出身无法掩盖自有的才华,往上爬成了通向贵族阶级唯一路径。对贝克汉姆而言,爱情是拿来秀的,通往贵族之路,他与他的爱情裹上最IN的服饰,用最标准肢体语言做到将一切眼球最大化,他们成了伪贵族。
伪贵族具备了贵族的特质,名誉、财富、地位,独缺气质。贵族气质与生具有,一个伦敦贫民孩子无论怎样弹尽竭虑,涂脂抹粉,都无法改变媚俗的特质,故俗人将此类人称之为‘暴发户’。
不得不承认,伪贵族们都经历过一段峥嵘岁月,引领时尚潮流。但自身的局限,他们又无法开辟一个新时代。每个时代都有其象征,青铜时代、黄金时代、曼联时代。曼联时代的开辟与贝克汉姆无关,红魔风暴是由坎通纳、舒梅切尔、因斯等强人齐心掀起。强人气质=领袖气质。
有人形容后腰因斯是一堵墙,舒梅切尔是后卫们的统帅,坎通纳是全场的操控者。他们奠定了曼联的强人气质。相继离去,继承衣钵的不是贝克汉姆,是基恩。基恩老了,火气不比从前,忆起当年还是做小弟的贝克汉姆被勒索克斯欺辱,基恩为小贝力拼出头。贝克汉姆身上没有大哥风范,领袖风采,至少他不敢身先士卒。世界杯,英格兰与巴西一役,如不是贝克’贪生怕死‘在底线角逐中放弃球权,英格兰不会那么早缴械投降。贝克汉姆即98年伸黑脚后再一次教世人失望,他注定在曼联担当不了领衔主演。
坦白说,数年前的我被贝克的横空一脚惊艳至今,也长时间迷恋他的发型、微笑及他介乎男孩与男人间的清涩气质。自从他和他的爱情一起之后,身上伪贵族气质愈发浓重。这种气质,老特拉福德可以包容,英伦可以包容。皇马不会,绝不会!
皇马是帝王气质,搜罗天下绝色置于后宫,他处的清丽脱俗,在皇马是胭脂俗粉。后宫佳丽三千,贝克排位第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