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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的那点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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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只被一人爱彻底是幸福,一生只把一个人爱彻底也是一种幸福。我不幸福,但依旧平淡真实的生活着,快乐吗,快乐吧,痛吗,不痛吧,是伤还是殇,是冢还是绝,无从考证。现在只还有一个故事还在,所以,我写下了下面的文字,因为都是过去,只有尘封,所以便有了这样的一个名儿——尘埃落定!

                                          -------------------------题记

    我从另一个鸟笼飞到了另一个鸟笼,只是一个新还是如同以前的环境,日子却的“三点”一线。校园以外的世界,虽然早已熟透,但还是有着向往。莫名的,我也会逃课,于是落日下,夕阳里,城外那条河堤上,便有了一个看起来是孤单的身影。影子被拉得好长,投进深水蓝的河里,鳞波了身影。晃摇着,破碎,重叠,弥失。偶尔还有他会一起过来,于是这堤上便鑫了一个重叠的影子,还要长一些,大部分时间里都是沉默。偶尔抬头,会瞥见,他一丝不易查觉的笑,渡了层柔光,泛着鹅黄的微笑,四目交接,有些东西是不需要言语的。久了,他会伸出把我的眼睛轻轻给蒙上,于是在那瞬间里,我便闻不到了泛着鱼腥、水草气的沁凉的水的味道。鼓胀胸臆的只是有着淡淡烟草鼓味与香皂糅合的味道。是温暖的,至少那一刻里,我有了千年的思绪。

    体质是有些弱的,抵抗力不怎么强,每年的春秋两季,都会不定时的得些头痛脑热的毛病。死不了,但折磨人,拿着医生开出的药单,他郁结着眉,紧慎的把药单放在衣袋里,然后左手掏出一支烟,帅性的点着。我知道,那一刻他是在心疼了,而对像却是我。

    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每日午后的三点光景,走进校外的诊所里,你准会看到一个寸步不离,左手托着一本书,右手覆在棉被上,头不时抬起,眼睛不时注视着吊瓶,尔后穿过空气,视线停留在床上病榻上的男孩,而这病床上,一定有一个闭着眼睛,手背上安然扎着银色针管,静静的躺在那里酣甜入梦的我。就像一幅画,阳光透过窗子射进来,微微的有些灰尘在光束里轻散,最后阳光射在床前的一盆“龙骨“上面,他就浴在光影里,神圣的,感觉很温暖,很安全,只有输液管里的药水在一滴两滴的下渗。于是在这一刻里,我清楚的感到了一生,却为何短暂的只有记忆可以取暖,没有原因的,我们疏远了,越过高高的书堆,穿过南北的人群,我看到的只是他的侧面。没有表情的侧面。如同雕像。

    日子看似匆忙,却也漫长,于是在我学会以闲书为友,酽茶为伴的日子里,文理分科的决定便下来了,我不想选择,感觉每一个决定都不是我想要的。于是在别人忙着请教指迷的时候。我拿出了久违的画笔,画了一幅荷花加着牡丹又水中鸳鸯的画,随手配了一首诗,却不是用笔写出,而是拿一把小刀,放在右手的食指上慢慢的割剧,直到有血流出,才指代笔,字字针针痛痛。

    我留下了,老师对我说,没有选择就是最好的选择。我不想回答他的话,这是老子的所为,我不喜欢。只是按我的心思在走每一步。安静了,班里一下子多了二十几个人,没什么印像,也不需要印像。我只是我,他们也只是他们。

    清淡下来了,终于可以得以安生,教室里不再吵,我却又因缘际会的熟识了又一个他。他吗。不算最帅得,却有个性,不能说不喜欢他,但谈不上爱就是了。我们经常开玩笑,他习惯性的称我“老婆”,我也还之他称某“老婆”笑笑闹闹的很开心,每当我“遇难”时,我总会大嚷着叫他,他对我总能以笑宠之“救”我于“水深火热中”。他对我好,我对他好,但我明白,我们彼此是出于朋友的爱恋吧,所以我们是坦露的,再后来,我看出他好像喜欢一个女孩子,而他自己又不去表达,于是我就出面帮他搞定了。直到现在,他们还在一起,不过,有些相敬如宾的感觉。

    我一直在祝福着他们,不过,他曾经在我的日记本里写过一封血信。内容比较肉麻却也算是海誓山盟吧。我走的那天,曾拿给他看,他竟脸红了,半天说不出话,最后要我好好收着,说要以后保本带利的收回他的血。我骂他狠,做势拿出刀子割破手臂,他竟一下子抱住了我,紧的窒自己,不过,这也是他最后的一次抱我,以后每当遇见他时,我开玩笑的要拥抱,他都以眼神拒绝了,而他却宁愿抱所有的旧同学/。

      其实在说上面这个他的同时,而一个他早就出现了,只是那时的他在我心中形像还很坏,不过,这个却是我最爱的,也是最痛的一个,忘不了,恨不了,只有尘封。

    很可笑的原因,因为吵架才得以真正认识他,不知谁对谁错,但他却传过来一张纸条,上书,“对不起”三个字,酷的要命。他很随性吧,有一种抓不住,对任何事情都不在意的帅性。他一直在不停的传纸条,很窝心,不是感动,从此上课我和他就多了一项运动,传 纸条,刚开始是让别人递传,后来,直接自己空投,简直百发百中。

    末了,高二最后几个月里,我休学了,虽然他对我很好,我不知要如何说那种感觉,虽然他会把手臂借我当枕头,,虽然我们部署相拥着睡在一起,虽然他很在意我的离开,虽然他好吃的东西总留给我,虽然我们吃一只冰琪琳,虽然他说,我是除了他父母以外最重要的人,但我还是要走,自己的坚持便是脚下的咱,他没有来送我,父亲来接我时,我看到所有同学的眼睛,但唯独他那黑的深邃的眼睛我没有找到。

    记得他说,最喜欢看我喝酒时的样子,记得他说,我抽烟是浪费,所以,我喝酒,吸烟,四年了,我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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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3-05
这个好象应该属于原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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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3-05
是啊 怎么啊 我就喜欢在我的地盘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