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长平 来源: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193) 时间:2006年02月24日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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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歌前天从柏林回国,低调面对媒体,不愿再谈胡戈和“馒头官司”,据说是怕言多必失,再惹麻烦。既然把状告胡戈和“失言”联系在一起,我估计这场官司也就不了了之了。
而同时发生的另外一场官司,霍元甲后人状告电影《霍元甲》有辱先人,诉状未投先开记者会,又多次说“讨说法但不一定非得诉讼”,看来也未必会真的对簿公堂。
本身不成诉讼或者诉讼也是小案一桩,但这两件事情,尤其是“馒头官司”,在舆论界引起的刀光剑影,恩恩怨怨,不可以等闲视之。倭?档讲痪们胺⑸?谖浜旱淖骷彝炕痴乱蛐∷怠度搜辍坊褡锶胗?福?椭?勒庑┦虑槎疾皇枪铝⒌模??堑谋澈笠?刈磐?桓鑫侍猓?褪谴醋髯杂珊蜕缁岬陌?菪奶??br>
当天,有报纸把“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做成很大的标题,有个朋友看了说,“乍一看我还以为是人家骂陈凯歌的呢,没想到是陈凯歌骂人家!”这句话典型地体现了彼此的、多方的乃至全社会的对于创作者的恶意。
陈凯歌的确拍了一部烂片,对这样一部片子做怎样尖锐的文艺批评都不为过,但是由批评而升级为全民的诅咒和谩骂,显然已经超出了文艺批评的范畴。胡戈的恶搞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本身倒是立足于影片内容的一种批评形式,但是众网民对这个短片的热捧,胡戈的一炮走红,也超出了正常的逻辑,而这种逻辑正是建立在大众对于陈凯歌的痛恨之上。
一个知名导演拍了一部烂片,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好莱坞大导演斯皮尔伯格耗资2.5亿美元拍了史上最贵的科幻片《世界大战》,也遭遇如潮恶评,但是远没有发展到成为全民公敌。近几年,中国的“大师”们,动辄引来口诛笔伐,人神共愤,这跟以前他们被胡吹乱捧,抬上神龛一样,是一种不正常的民众文化心理。这种心理渴望大师,在没有大师的时候也要制造大师,大师们被想象化地苛求,当这些被制造的大师不胜其任时,则如丧考妣,痛恨至极。陈凯歌、张艺谋、余秋雨等人的舆论遭遇就是如此。
这些大师本身也是这种文化中的一分子,所以欣欣然自以为能,上得去下不来,更不懂得宽容之道。不能宽容自己的无能,更不知道被嘲笑和自嘲都是认识自我的一种态度,于是更加苛刻地对待批评者。对记者问道如果失败怎样也要生气的人,怎么可能是大师呢?像胡戈那样的恶搞片,在西方国家比比皆是,最近的热片《断臂山》已经有了多个恶搞版本,在电视台也有固定的恶搞节目,陈凯歌却断然斥之无耻,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因为那石头早已经准备好了,彼此都揣在衣服口袋里,随时可砸。
再说霍元甲后人,死死守着所谓先人名誉,向着同样是一部烂片的电影讨说法,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依此逻辑,中国的四大古典名著,英国的莎士比亚戏剧,哪一部没有涉及“歪曲历史事实”,损毁某些人的先人形象?至于涂怀章因为小说“捏造事实”而获罪,更是无稽之谈,小说不捏造事实,岂不成了新闻报道?
这些种种对大师、对先人、对自己的“洁癖”苛求,都源自同样的狭隘的、自卑的、彼此怀有恶意的民族文化心理。这种心理,在权势者那里,就会成为文字狱;在观众那里,就会成为大众语言暴力;在当事者那里,就会成为“无耻”的人格谩骂。对艺术创作而言,这种文化心理之下,一个自由发挥、包容理解、善意讨论的空间就难以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