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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摇篮》下载(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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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摇篮》
Cradle 2 the Grave
又译:《摇篮到坟墓》
华纳兄弟公司(Warner Brothers, USA)2003年出品
主演:
李连杰(Jet Li)
DMX
马克-达卡斯考斯(Mark Dacascos)
胡凯莉(Kelly Hu)
安东尼-安德森(Anthony Anderson)
加布里耶尔-尤妮恩(Gabrielle Union)
导演:安德雷耶-巴考维克(Andrzej Bartkowiak)
类型:动作片
分级:R(暴力/粗口/性)


剧情简介:

  黑光头怀特(DMX 饰)是洛杉机是一个犯罪集团的头头,靠着自己拼杀出来的地位,他一向为所欲为,目中无天,直到有一天,他的女儿竟然被人绑架了。实际上绑架老大怀特女儿的,是一个更大的国际犯罪集团,他们的目的是获取怀特手里的一批价值连城的珠宝。

  因为这不仅是桩绑架案,还牵涉到国际犯罪组织,所以这事引起了国际警方的注意。恰合的是,台湾警方也派出了自己的王牌警察苏(李连杰),配合洛杉机警方破案。而且苏还了解到,绑架怀特女儿的国际犯罪组织,他们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怀特手里的那些珠宝,他们还有惊天的阴谋。

  中国台湾警察苏到了洛杉机后力排众议,提出联合黑帮老大怀特,一起合伙救出他的女儿,并破坏那个国际犯罪团伙的阴谋,抓获那群罪犯。

  根据苏的精密调查,他发现国际犯罪组织的负责人铃(马克·达卡斯科斯 饰)和军火走私商托米(安东尼·安德森 饰)合伙,正在着手一个巨大的计划,即向第三世界国际出售一批极具杀伤力的武器。目前他们的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所以将黑手伸向洛杉机,绑架了怀特的女儿,欲获取那笔珠宝,以便购买更多的军火。

  为了救出人质,也为了表明中国台湾警察的的能力,苏毅然深入虎穴,打入国际犯罪团伙内部……

关于本片的另一主演:说唱界新生力量的代表人物DMX

   DMX是说唱界新生力量的代表人物,同样的,他也具备了年轻一带说唱乐手特有的叛逆风格——粗口歌词,惹是生非,同时广受歌迷欢迎。这是他首次参演电影,而且此片中还有有他的三首歌曲。

  DMX的原名是Earl Simmons,他生于1970年12月18日的美国Maryland州的Baltimore。Simmons从小由他那住在纽约附近的杨克斯行政区的伯母养大。他艺名来自DMX数字录音设备的名字,并在当地的一家俱乐部开始DJ的职业生涯。1991年他赢得了Source杂志的Unsigned Hype Award大奖,次年在哥伦比亚唱片公司出版了一张单曲Born Loser。

  后来他力图摆脱自己与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的不合理的合约,而在1994年出版了单曲Make A Move后这件事儿就没有下文了,他本人也消失在乐坛。其后在LL Cool J的单曲4,3,2,1他戏剧性的复出。而他在Mase's的"24 Hours To Live", the LOX's的"Money, Power & Respect"和Ice Cube's的"We Be Clubbin'"混音版中的出色演出确立他的名气。

  最近他签约于Ruff Ryders/ Def Jam唱片公司,出版了单曲Get At Me Dog,在美国单曲榜上排名前40,这首歌曲是从B.T. Express的吉他演奏里采样。他的音乐重新回到了hip-hop音乐那种原始的混乱感和街头说唱的根源中,这些都使得他1998年的处女专辑Dark And Hell Is Hot成为hip-hop乐坛最近让人感动的声音。Dark And Hell Is Hot达到了美国专辑榜的第一,专辑是一种东海岸的硬核说唱,混合着DMX恶毒的歌词。

  接下来的Flesh Of My Flesh, Blood Of My Blood1999年1月在美国单曲榜第一位停留了3星期。专辑里采样了Lox, Jay-Z, Mary J. Blige ("Coming From") and Marilyn Manson ("The Omen")这些人的作品。DMX在为Ruff Ryders的热销专辑Ryde Or Die Vol. 1做制作人以后,放弃了自己的新专辑的录制。

  两年内他没有出版任何专辑,而后的And Then There Was X成为另外一张出色的硬核说唱专辑,在大量的温和折衷的hip-hop专辑充斥美国市场的时候成为一张十分显眼的唱片。可是次年2月Simmons由于无证驾驶被判15天监禁。尽管他一再的惹是生非,但是他仍然在2001年GRAMMY上获得提名。

三大看点:

1、高手对高手,谁赢?

  虽然好莱坞的银幕上从来都不乏动作片和动作明星,但是真正的武术高手之间过招的情况并不多。这一回,几位主角都是身怀绝技的高手,是真正的功夫高手聚头,因此这场类似比武的表演非常令人期待。

  李连杰我们已经非常熟悉,在好莱坞也早已打出名堂。另一男主角马克·达卡斯考斯的功夫可能很多观众还不够了解。他的生平非常复杂:生于夏威夷,现住洛杉矶,但却成长于德国,据说还在台湾住过几个月,不过这些可不是他有资格出演本片的条件,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还是个中国功夫迷,并且已有多年的习武经历,恐怕当时他在当地的名气要比李连杰大很多。而女主角胡凯莉的功夫也不可小视,她是跆拳道的黑带选手。

  《致命摇篮》中同时聚集了这样几位有真功夫的演员,在这场银幕比武中到底谁更技高一筹,就等观众去裁判了。

2、英雄见英雄,都乐?

  本片在选角时,很多美国动作明星都在候选之列,其中包括《XXX》的主演范·迪索以及阿诺·施瓦辛格等。不过最终却选择了曾主演过《狼族盟约》的男星马克·达卡斯考斯与李连杰演对手戏。

  对于马克·达卡斯考斯入选,以及能够与李连杰同台演戏,李连杰和马克·达卡斯考斯都表现出了英雄相惜的态度。李连杰说,他曾在自己的个人网站上对影迷做过调查,结果大部分影迷都希望他能够和马克·达卡斯考斯同台演戏。而身为武术教练的马克·达卡斯考斯则称,他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视李连杰为自己的偶像,因为看过李连杰主演的《少林寺》,所以从那以后他就视李连杰为心目中的英雄。马克·达卡斯考斯还说,能够与李连杰同台演戏,让他受宠若惊。如此诚惶诚恐,真让人怀疑达卡斯考斯所言是真还是只是英雄相惜。

3、创新再创新,稳赚?

  制片人约尔·西尔弗(Joel Silver)将《致命摇篮》划归于一种新的影片类型———城市流行动作片。对于观众来说这恐怕也是一个新鲜的看点。

  西尔弗称自己之前监制的、由李连杰主演的《致命罗密欧》,以及由史蒂芬·席格主演的《以毒攻毒》(Exit Wounds)都属于这一类型的影片。但这部最新的《致命摇篮》则是“这一类型的经典之作”。

  仅仅是把动作场面搬上了街头、因为有黑人演员主演而加入一些Hip—Hop音乐,然后就新定义一种电影类型,约尔·西尔弗难道又在做广告,好让票房大收?但别忘了,故事到底好不好看,最终的决定权不是在制片人手里,而是在观众手里。(泊明)

点评:

  正如李连杰自己所说,这是一部剧情很简单的影片,实际上就是内容非常空洞,很多细节根本经不起推敲。比如一个国际犯罪集团,竟然会愚蠢到去绑架黑帮老大的女儿,目的是为了交换珠宝来得钱,真是晕倒,他们能弄钱的方式真不知道有多少,想不到竟会通过如此曲折的方式来弄,对那个编剧真要佩服得五体投地、四脚朝天了。

  本来剧情空洞情节荒谬,对于一部动作片还马马糊糊可以原谅,问题是,这部片的动作场面烂得真够可以。做足了姿势的动作,最后只会让人觉得是在摆酷,影片除了李连杰外,都成了一群小瘪三的窝囊废,常常对方的拳头还没有到,自己就先急急地倒下去了。

  这是李连杰在好莱坞的第五部片子了,他离开了徐克,也离开了靓片,去年看过他那部自己弄的《铁拳英雄》更对他失望之至。好莱坞在这部片里,对李连杰的宣传是“奥斯卡外语片提名《英雄》主演”,再回想一下李连杰在《英雄》表现的那种僵硬,也就不难想象这部片会怎么烂了。但是,正如《英雄》在美国受宠一样,这部片也会暂时的被美国的观众宠了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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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4-18
李连杰的电影,偶喜欢看

谢谢楼主。。。有机会请你吃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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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4-19
李连杰的电影,精彩,够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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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10-29
xgdfgdr gtht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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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10-29
好电影,可是没有地址呀!
楼主是不是再补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