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少轻狂的岁月里,具体讲就是成为已婚男人并日渐变成某种不可理喻的中年男子之前,我对酒吧确实有着某种类似麻醉药品的依赖。
在无数个从深夜延至深夜的日子里,许多有心人都可以在诸如芝加亨利等酒吧里看到胡子拉碴眼光忧郁具有明显马来人种特征的年青人。那个人就是我。
在那里,我没有在任何时候跟任何人谈过任何有关文化的东西,在那些地方,我不是眼光悠远地望着某个并不确切的地方长久地发呆,就是跟那班自称也曾是文化人的猪朋狗友谈些荤段聊些风月,如此而已,直至意兴阑珊作鸟兽散。
在这点上,深圳跟北京广州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的。三里屯水边吧什么的,我也泡过。当然,在那里神情恍惚样貌古怪的所谓文化人大多情况下也不谈什么狗屁文化。女人、足球以及街头新闻还是他们的主要话题。
熟悉情况的人这时却会在阴暗的角落里给你指指点点,那边那个二吊子模样的人其实就是久闻大名的某某诗人,那边那个长发飘飘很有点痞子气质的人其实就是画家某某,那边那个模样清癯看上去很色情的人其实是个摇滚主唱。
仔细瞧瞧,发觉也没啥稀奇,但有这么些如雷灌耳的角儿坐在那里,就很有点儿与深圳不同的味道了,这大概就叫文化或者什么吧,仅此而已。
我还是认可前些年自己关于酒吧的那种判断:这里不生产什么,有的只是诸多关于试探与不确定的世俗故事。
问题是,为何长久以来人们还是相信酒吧真的跟文化会有点儿什么撕扯不清的关系。
河床,即使它空荡荡的了无生机,但是只要它存在,就蕴含着孕育某种灵性的契机。酒吧,如果真的跟文化扯上什么关系的话,就是它为文化的生成提供了某种类似河床的作用。
因为酒吧,奉献给我们的就是某种躁动难安的生活格调,某种暧昧不清的人生印象,某种对于原定生活的颠覆冲动。
而这,已经足够了,只要有了某种对于社会人生的不确体验,对于现存权威的不确认可,它就为我们提供了颠覆现存文化秩序的原初动力,结果就是在郁郁苍苍的文化园地开出灿烂的别样花朵。
这种精神状态,差强可以比之为尼采的酒神精神吧,在古代,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是在宗教仪式上呈现的,而现代,换了件外套,它就出现在了这方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的酒吧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