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动车行业一场长达两年之久的专利权纠纷案有了新进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新日电动车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一案作出行政判决,原告北京新日电动车诉讼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据了解,法院审理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001集团电动车仪表盘专利说明书的记载,并结合分流器和发电控制器以及各个部件在电路中的连接关系等公知的技术,认定专利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第三款的事实理由充分,法院予以认可,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8年12月11日作出的第12700号关于浙江001集团“电动车仪表盘”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的裁决。法院宣判后,新日电动车表示将继续上诉,然而据了解,新日一旦败诉,可能将面临001的巨额索赔。
2008年4月,001集团总裁项青松(专利持有人)把北京和江苏的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销售新日侵权电动车的部分经销商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毁侵犯原告“电动车仪表盘”专利的产品,赔偿2100万元的经济损失。此后的诉讼一波三折,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到浙江省高院,再到现在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两年多时间就换了三个地方,对方一直采用拖延甚至“躲猫猫”的策略,对此项青松备感无奈“从目前几次庭审结果来看,法律是站来我们这边的,我们对最终胜诉很有信心,专利维权将进行到底”。
涉案专利要求保护“电动车仪表盘(ZL200520003611.8)包括仪表盘外壳、电池电量指示表、速度指示表,还有充电及行驶双向电流的指针表”,其专利技术能让电动自行车边骑边充电,自发电原理是利用刹车、减速、下坡滑行,红灯及车辆交汇减速时的反向电动势来发电,通过一台专用的发电控制器来实现自动充电的功能;当车辆行驶时,发电控制器不工作,当车辆碰到以上情况时,发电控制器开始工作,能让行驶中的电动车自动升压充电,而带自发电技术的电动车在同等情况下要多跑出几十公里。
该专利技术的关键发明点,就是电动车上装有发电控制器,在车辆行驶时耗电、发电充电的双向电流指针表,该技术能直观地显示自发电电动车,在行驶中消耗电能的情况以及在下坡滑行,刹车减速时的发电、充电的状态,这是自发电电动车核心技术的最终显示部分,也是消费者购买电动车时最直观了解其性能考虑的主要因素。
转自:http://finance.sina.com.cn/g/20090813/135166121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