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屡次吃“霸王餐”的顾客,索要饭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他们却用了过激的方法,不但钱没有拿到,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秦老板经营一家生意不错的烧烤店,小苏、小余、小王、小磊都是店里伙计。今年 4月 23日晚上,小余发现有个食客看上去很面熟,仔细回想,原来这个食客曾经在店里吃过“霸王餐”。
小余马上把情况告诉秦老板,老板怕这帮人再次逃单,便嘱小余对这桌顾客重点“监控”。
这桌客人吃了一会,有 3人先走了,剩下小海和小赵还在继续喝酒聊天。一个多小时后,小海和小赵每人拿起一个啤酒瓶拔腿就跑。一旁的小余马上追上去,把小海扑倒在地,还大喊店里的伙计来收拾他。
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见到这个场面,都激动起来,小苏、小余、小王、小磊一起对小海拳打脚踢,把一块木板都打断了。
秦老板怕闹出人命,出来制止,并对小海说:“你把这两次的账结清,今天的事就算了。”没想到,小海拒绝付钱。看见小海吃“霸王餐”还如此嘴硬,秦老板就打了小海一个耳光,猛踢了他腹部两下。
后经鉴定,小海的脾脏破裂了,属于十级伤残。案发后,秦老板和小苏主动赔偿了小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 6000元营养费。
10月 7日,秀峰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秦老板虽认罪态度好,但因为有故意伤人的前科,处罚从重,判刑 4年。小苏、小余、小王、小磊因保护店主财产而犯罪,恶意较小,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本来是有道理的,不冷静处理弄得自己被判了刑,秦老板等人为此都很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