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大钱买丰胸产品没有见效,而护理数据竟被商场做了手脚,得出“满意”的反馈意见。倍感压力的陈女士将商场告上东莞市人民法院,后者被判全额赔偿13多万元。
2006年初,东莞市虎门某日用百货店大量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并承诺圣某娜产品具有21天丰胸的效果。
陈女士看到宣传资料后怦然心动,决定在该店做胸部增大及提升护理项目。
4月23日,陈女士做完第一疗程后感觉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于是,陈女士强烈要求该店作出书面承诺,内容为:顾客陈女士在我公司东莞市虎门某日用百货店做美胸卡4.5万元,计30次护理,赠60次护理,共90次。并保证若没有达到效果,该商场将提供免费护理达到以上效果为止。至9月11日结束,陈女士又做了第二、第三疗程,共消费13多万元。但是,胸围却仅仅增大0.3厘米而并非广告上所说的增加2—8厘米,陈女士美好的丰胸计划宣告失败。
看着自己13多万元打了水漂,丰胸不成反而压力倍增,陈女士到东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商场。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陈女士只好向法院起诉。但商场暗中做了手脚,其向法庭提交了改动后的护理资料卡,并称陈女士在该店护理已达到预期效果。陈女士认为护理资料上的数据被改动。几天后,陈女士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虎门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的结论,结果显示陈女士的胸围较之前仅增加0.3厘米。
法院认为,由陈女士在该百货店购买包括圣某娜等护理产品,并由该店用该护理产品进行免费护理,因此双方形成消费服务合同关系。该百货店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并保证达到承诺的护理效果。从陈女士提供的原始数据和在海军虎门医院体检的数据来看,实际上陈女士的胸围只是增大了0.3厘米。因此,法院确认该百货店的护理达不到承诺的护理效果,应退回全额陈女士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