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为几顶帽子,李某就对他人大打出手,结果不仅赔偿了6000多元,还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
今年3月20日下午4时许,喝了些酒的李某开着摩托车行驶在临桂县城金水路上。因为风大,他搭在车上的一袋安全帽掉在了马路中间,可他却没有察觉。这时,负责该路段保洁工作的小秦正好在清扫路面。她看见掉在路中间的帽子以为是谁丢弃的,于是下意识地将帽子扫进装垃圾的撮斗内。
没过多久,李某发现帽子不见了,便掉头回来寻找,正好看到自己的帽子在小秦的撮斗内。这下他火了,拦住小秦要求对方把帽子擦干净。小秦解释说,她以为是人家不要的才扫到撮斗内,并说,“我现在没有抹布,等下找到了就帮你擦干净。”可李某完全不予理会,抓住小秦就是两记耳光,小秦顿觉天旋地转。而后,李某还将小秦拖到临桂县工商局一楼办公大厅内,还好,110民警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制止了李某。小秦因被打而造成耳膜穿孔,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案发后,李某与小秦达成了损害赔偿协议,李某赔偿对方6210元。日前,临桂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李某说,都怪自己当时喝了酒,一时冲动犯了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