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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反扒联盟队员遭报复续:民间反扒不值得提倡 桂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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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民间“反扒联盟”队员被小偷报复受伤,负责人称联盟虽无法律地位但存在并不尴尬

  ■对话动机

  他们原本互不相识,只因抓贼走到一起来,他们没有执法权,却“抓捕”了大量小偷。被称为“反扒联盟”的民间团体,已在多个城市中出现。今年9月30日,桂林反扒联盟在一次反扒窃活动中,遭到十几名小偷的追打报复,一名反扒成员因此颅骨受伤,手指骨折,全身留下近百处伤痕,反扒联盟的风险保障机制和法律地位等引起争议。

■对话人物

  磐石(网名),24岁,桂林反扒联盟的发起人及负责人之一。他自称24岁,具体职业不便透露。他表示,反扒联盟中的很多人也不知道其他人的职业,“互相之间知道的越少越好,我们只是为抓贼”。

  □本报记者 李艳 北京报道

  被追的感觉太恐怖了

  新京报:受伤的队员现在怎么样了?

磐石:H2(网名)现在已经没有大碍了。

  当时,他被送到医院时神志不清,手指骨折,全身多处受伤,头已经肿胀的变形了,CT结果是颅脑内出现阴影。

  我们就想完了,这事出的蛮大。怎么办?我们大家给他捐了款,但并不多,后来向社会募捐,一共有6000多元钱。

  治疗花费了3000多元,剩下的资金,用来作为反扒经费。

  新京报:你也参加了那次活动吧,当时是怎么会被小偷们追打报复的?

  磐石:当时快国庆节了,我们想组织一次活动,打击八月底九月初新到达桂林的一批外地小偷。当天上午我们抓了一个人,跑了四个。然后我们到已经侦察好的地点,抓到了跑掉的4个。

  警车过来带走小偷时,附近已经聚集了十几个小偷的同伙,他们拿着菜刀、木棒、铁管等,一度试图冲过来带走那四个人,被两位警察制止住了。

  新京报:后来就是这些人追打你们的?

  磐石:下午1点多,反扒活动结束后,我和其他四名队员离开时,看到那伙人喊着口号,拿着器械扑了过来。我们一面跑,一面打电话报警,同时通知其他队员增援。

  因为对方人多,我们跑散了。我被两个拿菜刀、木棒的小偷追到一处工地,没办法便抄起工地的钢管,总算把他们吓退了,后来又碰到五六个追来的小偷,只好找到一座大厦的二楼躲起来。上到二楼我就瘫在地上了,被追的感觉太恐怖了。

  新京报:你们被吓坏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要放弃?

  磐石:我们之前考虑过风险的问题,但是要放弃是不可能的。H2出事后,长假期间,我们又活动了两次,抓了一些小偷。

  新京报:这可不可以看作是对小偷们的一种报复?

  磐石:不是这样的。那是我们的随机行动。

  H2也经常打电话问我们有没有新活动。谈到要报复,我想如果我们发现他要是有类似的倾向和行为,我们会开除他。联盟不允许泄私愤。

  抓小偷不能泄私愤

  新京报:目前联盟有多少人?

  磐石:总数有100多人,经常参加活动的有20多人。

  新京报:我看过一些帖子,联盟成立有一个直接诱因。

  磐石:5月30日下午,有个姓吴的女市民发现小偷正在偷东西,喊了一声“有小偷”。后来小偷没有得逞,就用雨伞刺伤了她的右眼,然后跑掉了。

  这个事情被放在了桂林人论坛上。大家在论坛上发帖,相约6月3日上街,打击一下猖狂的小偷。帖子得到很多人响应,大家就这样干了。

  新京报:第一次抓小偷是怎么样的?

  磐石:因为大家是第一次见面,第一次这样做,所以行动上可能粗暴点,说实话有点像泄愤。

  当天一共20多个人参加,前后抓了7个小偷。因为觉得很成功,所以干脆把这个形式保留下来。

  新京报:你也说第一次的行为较粗暴,后来呢?

  磐石:因为那是第一次,后来我们就有了专门的规定。

  成立之初我们就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他是个律师。活动中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这些要求我们都向队员进行了普及。

  如果不遵守相应的规定,则会被开除。我们已经开除了两名队员,一个马上就要开除。开除原因包括行动时不听指挥,鲁莽行事,还有表现个人英雄主义的。

  新京报:那都有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

  磐石:我们虽然是抓小偷,但绝不打他,只是阻止他的盗窃行为,除非他反抗或者掏出凶器,我们被动进行防卫。我们还有个规定,如果某个小偷以前偷过你的东西,要是正好碰到抓这个小偷,是不允许你作为直接行动人的,因为要避免有人泄私愤。

  出意外只能风险自担

  新京报:加入联盟有什么要求?

  磐石:刚开始联盟的形式比较散,新人可以随便加入。

  但有些人参加就是为了来打架,也有人来联盟可能是沽名钓誉,来了什么也不做却以成员身份在社会上招摇,这种人我们也不要,那就需要一个严格的审核制度。

  新加入的成员第一次活动不允许直接参与,只可以观摩。我们根据对他前一两次参加活动言行的观察,这样来完成审核。

  新京报:还有没有其它限制?

  磐石:我们一般要求参与者22岁以上,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这样抗风险能力也能有所保障。参与联盟前我们会提醒大家。我们会让他们知道,这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甚至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我们打算以后加入联盟的人要签风险自担的协议。

  新京报:你们都是使用网名,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磐石:这样能规避一些风险,无论对个人还是对家人都有好处,也有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实际上核心成员之间互相知道对方的姓名。

  新京报:你们既然考虑到风险,想过一些保护措施吗?

  磐石: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求必须集体行动,行动听指挥的原因。

  新京报:你们不能保证不出现意外,有成员受伤还要依靠公众捐款,这是不是一个很脆弱的联盟?

  磐石:联盟不能收钱,也不能有相关的经济来源,否则就违反了相关法规。

  新京报:如果有一天队员受到更严重的伤害怎么办?

  磐石:我想每个人只能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个人风险一直存在,愿意参加,就要冒一定的风险。这本身就是自愿做的奉献。

  在同情与反感间反扒

  新京报:你们一般怎么召集活动?

  磐石:因为我们有电信行业的成员,他有免费的短信平台。比如我在街上看到一个小偷,我就打电话给他,他用群发短信的方式通知成员,那么在我所说的街区附近的成员都会赶过来。如果我们的人手比小偷多,我们就行动,反之就取消,要以安全为主。

  另外如果是哪一块小偷特别猖獗,我们会组织专项行动,找人提前去拍摄,把贼先认出来,然后找个合适的时间大家都出动,一次抓完最好。

  新京报:现在抓了多少小偷?

  磐石:抓到的小偷也有近50人次了。因为有的贼被我抓过多次,有一个被我抓了5次。

  新京报:那他肯定认识你了?

  磐石:是啊,有时候在大街上碰到了,他还会和我开玩笑,我也和他打招呼。只要你不做贼,我们也不抓你;做了那就另当别论。我被叫做“老板”,这个称号是小偷送给我的,他们知道我是这个联盟的一个负责人。

  新京报:你怎么看待他们?

  磐石:我没有好感,但是也会同情他们。毕竟有些被抓的是同龄人。年纪这么轻背上污点,就是一辈子。

  新京报:你既然心态这么复杂,为什么还要做这个事情?

  磐石:每个人都有恻隐之心,但是抓他们的时候,就算他们求我,我也不会动摇。你看看有些人被他们偷的多惨的时候,你就知道他们有多可恨了。

  新京报:现在街头的偷窃状况有没有改变?

  磐石:情况好了许多,但是依然存在,因为许多小偷并不担心被抓,他知道用不了不久就会被放出来。碰到没有物证的,他很快就被放出来了。

  新京报:这对你们不是打击很大?

  磐石:我们就当是体育锻炼。今天送一个小偷过去,扣一天,这一天就安宁了,社会上就会有人这一天就不会丢东西,能管一天是一天。

  联盟存在不是尴尬

  新京报:有没有成员因为遭到小偷报复后退出了,你们的家人有没有反对你们继续?

  磐石:H2被打那次事情发生后,有的成员就没有出现过,就相当于退出了,不过参与退出都是自愿的事情。家里人其实一直都有反对的,要继续,前提是不能破坏家庭。

  新京报:既然存在风险,有没有考虑过采取别的方式,比如说进行举报,采取警民结合的方式,而不是自己动手。

  磐石:发现小偷就报警并不实际。我们一天可能发现小偷4、5次,而且偷窃这个事情是一瞬间的,警察来了,可能人家都已经偷完了,必须马上制止,马上逮住,否则就跑掉了。

  其实我们和警察部门有很深的合作,他们认为我们对他们是有帮助的。

  新京报:有人说,如果我是小偷,我不服你们这样毫无法律公认力的所谓“民间反扒联盟”,你凭什么抓我,你又不是警察。

  磐石:如果他当着你的面偷东西,你不管他,你会受到道德谴责。

  我们规定之一是只抓现行。每次活动都会拍照,有小偷扒窃的证据;我们只是用手抓住他的手,也不存在暴力行为。这和执法并不是一回事。

  犯罪嫌疑人犯罪时,作为公民都有权扭送权力机关。

  新京报:你是否觉得这是一种尴尬?

  磐石:尴尬只是一些人的观点而已。法无明令禁止即可施行,我们的行为就目前来看,并没有和任何法规冲突,所以没什么尴尬。

  新京报:“反扒联盟”有没有发展方向,以后会不会注册?

  磐石:可能朝着公益组织的方向发展。我们认为这个联盟作为非盈利的公益组织,不注册也可以存在。当然如果有可能,我们也会注册。

  新京报:有人认为你们的做法值得尊敬,但不值得提倡,你怎么看?

  磐石:我们也不认为值得提倡,也没有提倡过。参与都是出于自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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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6-10-30
Re:[转帖]反扒联盟队员遭报复续:民间反扒不值得提倡 桂林网站
你可以当酒吧的新闻记者了!又是S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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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10-30
Re:[转帖]反扒联盟队员遭报复续:民间反扒不值得提倡 桂林网站
呵呵……78里本来就是杂谈啊……没有什么规定
大家随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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