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悄悄的问自己,是否又回到了那个时候,不是的,她想这样让自己以为,可是该死的心意还是掠过那样一种伤痛,该死的爱情的痛楚。
她的头发又长了,只是瘦了些,脸色依然苍白的犹如半年前离开他以后那样,预见他的时候,没有什么特别的暗示,就像那个女孩意外的出现一样没有预料。
那天,她刚从外地回来,撇见他的时候,他陪着一个女孩惬意的走在马路边,亲切的挽起她的腰,他从来没有那样对过她,即使在一起的日子里,他甚至没有拉过她的手,一直都是她先拉起的。往事一幕幕回荡在眼前,不由自己的,她悄悄的跟在她们的身后,小心翼翼的不被发现,她不该跟着的,她明白的,可是她跟了。谁都知道,后果是什么,如果……
他还是那样清瘦,还是那样习惯伤感吗?还是让人担心的样子吗?他穿着深蓝色的外套,他曾说过,他喜欢深色,能掩盖一切,后来她想,也掩盖了各种不同的颜色,因为看得清就不那么好玩了。他喜欢玩,什么都玩,他说的。他们经过了小街,上了辆的士,那女孩和从前一样,很骄傲,很自信,她比自己强,一度她这样以为,至少可以打架。
回到小屋里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十点了,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走进洗手间的,打开淋浴喷头,让还有些温度的水流,经过自己的掌手,身体,她呜咽的声音只有自己听到,从高到低,从低到高,等到透不过气的房间里再也不能呆下去的时候,她回到自己的小屋。那是她半年前自己独租的一间房,希望换个地方可以忘记一切,却在不经意的一瞬间全部倒塌。
深夜里mp3里反复播着:
你说我给你的归宿
你从来就不曾满足
我已经忘了怎么哭,怎么哭
独自收拾着爱情的包袱
她不想哭的,可是却哭了,她抱紧自己,而身体却在不停的颤抖着。她不想回忆的,可是却回忆了,她紧闭上双眼,而他的关于却不断的刺痛自己。
她给他发了短信,告诉他自己找到他了,让他知道他不该落漠的逃路,丢她在那里,独自尝尽剩下的苦果,她说: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天空还没有完全的放亮,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一起床,全身就酸得厉害,或许老了吧,她牵动嘴角,起身从衣厨里拿出黑色的套衫和白色的纱织裙,黑白,一向都是最孤单的颜色,她也最喜欢它们的简单。鞋架上,一双蓝色水钻鞋,一双贝壳平底鞋,还有一双粉色单带的高跟鞋,她习惯的选择了粉色,一如她每天都平静的心一样,她从一本书里看到:不管昨天发生什么,今天忘记就对了。
懒人总是简单的,简单的大部分也都是懒人,从街边买了速食就匆匆的往公司里赶,今天起得早,脚步却一步步迈不出去,看一下时间,过了八点还有三十分钟就要上班了,这里离公司还有二十分钟的路程,准时,公司里那个胡小姐就会扭着小腰,一本正经的来到她所在的办公室查班,要是迟到一会,那耳根就别想清静了,她是喜欢平静的,在她看来,胡小姐的精力像超人一样充沛,自己也是不能比的,她曾试着把自己想像成那样的女人,那种感受是不是就不会像自己这么累了,可是她想不出来,想到最后一刻她放弃了,她笑自己白痴,笑自己病了.八点二十三的时候,她做到了自己的位置上。还好,没有迟到,她笑着对自己说,随后戴上了眼睛。
一个人的生活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一个人起床,一个人走在路上,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旅行,一个人走走停停,这样的日子,再适合不过安儿这样的女孩子。安儿有个朋友,出来的半年里,家人都没有联系,偶尔的时候醉酒的时候,她总是习惯了拔通会会的手机,说一些不知所以的话,吐一些谁也不明白的飞沫,她知道,至少有个人听了,自己还是有朋友的。醉得不醒人世的时候,她都会说一句:滚他妈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