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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男子误入传销走上不归路 潦倒猝死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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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多前,父亲从陕西来临桂,儿子怀疑他做传销苦劝无果

  今年5月初,潦倒父亲猝死菜摊,儿子回忆往事心滴血

  传销让他父亲走上“不归路”

  两年前的5月,王先生来到临桂县劝父亲放弃传销失败后,伤心地回到了西安。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两年后的5月,父亲却永远睡在了这个地方。

  父亲身陷传销,怎么劝也不回家

  王先生的父亲王兴明是一位退伍军人,转业后开了一家食用菌厂,家里经济条件还算宽裕。据王先生近日回忆说,父亲为人忠厚正直,在陕西的家乡颇具威信,还担任过村干部。

  2006年11月,邻居王东芳“邀请”王兴明到广西临桂县做生意。一个月后,王兴明不断打电话回家,以要合伙开店为由向家里要钱,王先生怀疑他们在做传销没有汇款。王兴明随后凭借自己的信誉,在陕西省镇巴县黎坝乡信用社贷款8万元现金。“从这之后,我爸就找各种理由邀约亲戚朋友到临桂县做生意,”王先生说,“但都被我提醒有可能是传销。”

  王先生2007年5月2日来到临桂县,发现父亲已经成为传销组织的成员。然而王兴明却坚信自己从事的是合法的连锁直销,不愿跟儿子回家。原本感情很好的父子二人为这件事情多次发生争执。5月6日下午,王先生曾到公安机关报案,但王东芳等人发现王先生报案后躲了起来,并打电话说:“我们会好好照顾你爸,你快走吧。”

  百般无奈的王先生流着泪回到了西安。“我离成功不远了。”这是王兴明与儿子分别时说的话。

  2008年8月,王先生接到了父亲的最后一个电话,说他很好,让家人放心。

  父亲死在菜摊前留下一大笔债务

  据临桂金山市场摊主描述,今年5月8日19点左右,王兴明在菜摊卖菜时突然倒地,经120急救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王先生向记者展示了父亲的所有遗物:几套西装、一摞笔记本、一叠传销书籍、一个茶杯、一瓶咳嗽药和273.7元现金。

  记者在王兴明的记账本上看到了借款记录,“2009年元月借50元过年,2月14日借30元交话费,3月3日借100元看病……”而从4月20日开始,父亲的账本上开始出现洋葱、土豆、茄子、豆角等菜价的记录。

  王兴明死前20天,住在临桂县明湖路一个出租房内。房东告诉记者,王兴明每天早上4点起来去卖菜,直到晚上8点才回来,“他每天就吃些卖剩的番茄、辣椒,把坏的一半切掉,从来没见他吃过肉。”

  “爸爸可能因为无法面对家人的责备和巨额债务没有回家,迫于生计只能去卖菜。”王先生说,“他风光了大半辈子,却以这样悲惨的方式谢幕,太叫人难过。”

  现在,王先生家已是今非昔比,母亲患了严重的肾病,妹妹还在念大学,家庭还背负着父亲欠下的12万元债务。

  父亲后事无钱料理要跟传销抗争到底

  “传销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秩序,还会影响当地声誉而造成投资商的流失,当地政府对此也是深恶痛绝。”临桂县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说,“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惩罚措施,传销活动屡禁不止。”

  我国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共同查处传销行为。诈骗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构成犯罪的,公安局以诈骗罪立案。“然而,现在传销人员也非常狡猾,交易隐蔽,很难取证。”该负责人说,而对于没有达到犯罪金额或没找到证据的传销组织,只能由工商部门处以责令停止、查封财务、罚款等行政处罚。

  王先生的父亲已经永远地去了,可王先生的心一直在滴血,他一筹莫展地游走在临桂县各个部门。

  王先生说:“父亲躺在冰冷的殡仪馆里,我却无钱料理父亲的后事。我要争取到警方的支持,与传销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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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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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4月20日开始,父亲的账本上开始出现洋葱、土豆、茄子、豆角等菜价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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