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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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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社会影响力巨大的互联网,如何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环顾世界,没有哪一种现代传播媒体发展普及的速度能与互联网相比。互联网在我国至今已走过整整10年的路程。1994年4月20日,中国成为国际互联网大家庭的第77个成员。按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网民已接近8000万。而1997年初,我国网民人数还只有62万。7年增长近130倍。目前,24岁以下的青少年约占网民总数的一半,其中又以高校学子和中小学生居多。

互联网从诞生之日,其功能和传播效果就不断引起争议。许多学生家长对它更是爱恨交加:看到孩子在网上报名、查询信息、浏览新闻、获得知识,为下一代能够掌握这种新媒体满心喜悦;但是,网虫、网吧、网聊、网恋、网络游戏这些现象,又让家长头痛不已。权衡利弊,父母对孩子“触网”往往赞成的不多,反对的不少,甚至有的“闻网”色变,疾呼严刑峻法,厉行禁堵。

互联网的种种技术功能和特征,我们已经不再陌生。但是对于互联网的社会功能和传播效果,还有必要重新审视。“正确认识互联网”,本是一句老生常谈。“正确认识”的呼声最早出现在10年前,力促认清互联网所代表的科技与信息产业革命潮流,把握其中的无限机遇,推动整个社会向知识经济跨越。而今天我们重提“正确认识”,已不必再去强调互联网的重要性、巨大的产业价值等等,相反是要为互联网“减负”:不应把许多“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加到它头上,更不能因噎废食。

比如,互联网虽是影响力极大的新媒体,但也只是一种媒介,与图书、报刊和广播、电影电视等传统媒介一样,是传播信息的载体。书报刊、广播影视及音像制品的传播效果,既可能积极昂扬、引人向上,也可能伤风败俗、戕害受众。传统媒介的社会效益,取决于所传播的内容,互联网也不例外。因此,如同不能因为电视播出了有害的节目就“取消电视”,我们也不应看到网上有许多负面内容而“关闭网络”。扭转互联网对未成年人成长的消极影响,要从改变内容传播入手。

又如,在技术和传播模式上不论有多少新奇之处,“虚拟世界”所反映的价值观都源于现实世界,改变网络的内容传播格局需要在现实中开辟新的文化风尚。现在人们总是强调互联网的开放、交互、隐匿、即时等特点,似乎其技术与传播模式的新特征,是种种消极效应的渊薮,这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偏颇。20世纪80年代,英语词汇中出现了一个新词infotainment,这是将“信息”information和“娱乐”entertainment合而为一的产物,意思是“信息娱乐化”或“在娱乐中接受信息”。以新闻传播为例,过去媒体“新闻”或“信息”的定位是严肃的,电影才带给人们“娱乐”,但现在强调“眼球经济”和“注意力经济”的市场竞争力,新闻媒体越来越多地提供“娱乐信息”或把严肃内容“软化”,强调让受众在轻松、休闲中接受“新闻信息”,最典型的就是西方电视中大量搞笑的“脱口秀”节目,影响大、收视率高。这种情况下,互联网自然难以“免俗”。

互联网既是时代的产物,它身上就会有这个时代各种传媒都具有的优点与缺陷,剔除糟粕汲取精华,是当前提升媒体内容传播品位的共同主题。一句话,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不但改变不了全局,甚至连互联网这个“点”的问题也解决不了。 (作者:张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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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12-14
网络很好也很坏,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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